在新一天的庭审中,针对8名被告人的团伙性假冒手表案审理仍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在控辩双方对事实的陈述之后,我们旁听了民事当事人的辩护陈词,现在轮到同样作为民事当事人的海关总署,通过其追诉代理人陈述结论。随后将是检察机关的求刑意见。以下为精选片段!
首先发言的是一名海关关员,代表海关总署提出诉求。”本案始于一次包裹检查。同一个人使用两个不同的姓名,持假身份证前来领取包裹。此人,Florian R.,最终承认每月经手20块手表,以及50对doublettes。他还承认其货源来自JulienV.,并直接来自中国。根据《海关法典》第215条,这构成了持有被认定为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在首次被要求时,此人本应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根据《海关法典》第419条,该商品将被视为走私进口。”

“Florian R. 先生被查获时持有12块手表,并承认已在La Genèverie上转售了300块。Florian V. 先生承认已出手9 600块假劳力士(Rolex)手表,以及2 400块仿冒其他品牌的假表。此外,根据《海关法典》第392条,两名被告人处于责任推定的情形之下,须自行举证证明其善意。持有人即为进口人或实际收货人。我们面对的是一起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Julien V. 的犯罪故意已被认定并确立。至于Florian R.,他声称仅从Julien V.处进过一次货,这与调查人员所证明的情况相矛盾。”

“因此,根据《海关法典》第392条,相关责任已经成立。本案所涉及的价值和数量都极为惊人。罚金将以被仿冒真品的价值为基础计算,这样做既是为了起到震慑作用,也依据2010年、2012年等多个年份的判例。经调查,就Florian R. 先生而言,我们可以确定至少240块手表,加上50对doublettes,再加上被查扣的手表。这相当于3 000 000 €+ 108 600 €(被查扣手表部分)的价值。将其与银行账户调查及海关调查所得资料进行比对后可以发现,他曾在13天内收到12块手表,这与每月20块手表的说法相互印证。”

“就Julien V. 而言,我们得到的陈述是他向Florian R. 出售了200对劳力士(Rolex)Daytona doublettes。但关于他的贩卖活动,我们掌握的情况要重大得多。根据他本人陈述的共售出12 000块手表,其中80%仿冒劳力士(Rolex)品牌,20%仿冒其他奢侈品牌,我们据此计算出平均价格,并由此得出总价值为354 millions €(3.54亿欧元)。”

“根据《海关法典》第369条,法院可根据所实施欺诈行为的规模和严重程度酌情减少罚金金额,这一点在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2024年2月7日的一项判例中已有提及。根据《海关法典》第406条,该判决应为连带责任,尽管海关总署将要求根据所造成的损害对其加以限制。因此,我们请求法院宣告Florian R. 先生与Julien V. 先生罪名成立,并判处354 571 500 €罚金,同时将Florian R. 先生的罚金限定为3 108 600 €。此判决应附带没收欺诈商品。”

在民事当事人各方依次展开这场愈发专业、愈发有力的法律交锋之后,我们来到每场庭审的核心环节:检察机关的求刑意见。
检察机关(Parquet),又称检察院(Ministère Public),在庭审中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出庭。他们是司法官员中唯一隶属于司法部长的一类。通过他们的求刑意见,我们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推知当届政府的刑事政策取向。
共和国检察官以”沃里斯(Volrys)”这一部分开始其求刑陈述,此人被称为”假证件之王”。这位知名的沃里斯,其众多客户之一正是Florian R. 的La Genèverie店铺。尽管这部分内容同样重要,但由于并不涉及钟表业,并非我们关注的重点,故不再赘述。若您希望了解更多详情,我们建议收听日报Le Parisien的播客节目”Code Source“。不过我们要指出的是,检方对其求处6年监禁,其中4年为实刑并附带收押令(即法院一经宣判便随即收押,编者注)。求刑结束后,沃里斯的辩护律师认为检方的这一请求完全荒谬可笑,并提醒大家,巴黎重罪法庭刚刚才因一起乱伦强奸案判处一名男子6年监禁……

检察机关的求刑意见让在场旁听庭审的人们感到意外。共和国检察官陈述观点期间,不少人频频交换眼神,似乎在分享彼此的惊讶、不适,或是一瞬间的会心。一种可称为”尴尬感”(gênance,见《Le Petit Robert》2023年版词典,编者注)的情绪弥漫在巴黎司法法院(Tribunal Judiciaire de Paris)第十三轻罪法庭内。检察官女士将本案比作太阳系,欺诈行为是太阳,每一名被告人则是该系统中的一颗行星,与太阳(也就是欺诈)的距离远近不一。若论证得当,这本可以是一个有趣的比喻,但由于说服力实在有限,任何一个口无遮拦的青少年恐怕都会毫不客气地评价它”直接摔在地上”!着实令人印象深刻!因此我们决定只为您呈现与本案相关、最具技术性和参考价值的内容,天文学的事就留给天文学家去操心吧……

“Julien V. 一直渴望引人注目。他炫耀自己的财富,并未采取任何匿名化手段掩饰身份(与此前刚做完求刑陈述的沃里斯形成对照,编者注)。他将一切都展示出来,甚至在庭审现场还宣称留了猛料给媒体。被捕时他曾对调查人员大肆辱骂,但第二天便开始配合调查。他在庭审中的态度也有失得体。不过他承认了长达4年的假冒手表贩卖活动。他与身在中国的Zen达成协议,负责包裹的准备工作,这些包裹经中国邮政再转经法国邮政寄出。他拥有38名经其授权的经销商,其中就包括Florian R.。据他所说,售出的手表’数以千计,又数以千计’,这一说法看起来也确实可信。他自称共售出12 000块手表,其中80%为假劳力士(Rolex)。”

“这些手表是卖给明知是假货的客户的仿制品。但本案卷宗并未证实这些手表后来又被当作真品转售。因此我们面对的是团伙性持有及销售假冒商品、洗钱以及犯罪团伙组织等罪行。需要指出的是,Julien V. 在2022年11月被捕后便停止了一切相关活动。”
“这个网络的规模超乎寻常。所获利益以百万计,甚至以千万计。倘若他当初能够配合调查,倘若违法所得能够被归还,那么求刑的力度也会有所不同。但他表现出的对抗态度加重了其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危害。”

“基于以上种种,检察机关求处4年监禁,其中18个月为实刑(其中12个月已在审前羁押期间服完,因此他明天即可佩戴电子脚镣获释,编者注),并处30个月缓刑考验期。我们请求判处750 000 €罚金,禁止其经营企业10年,并在法院酌情认定的期限内禁止其离境。我们要提醒的是,Julien V. 的欺诈行为只对品牌方造成了损害,并未对公共秩序造成扰乱(言下之意是与沃里斯及Florian R. 的情况相反,编者注)。”
接下来轮到Florian R. 的案情。
“Florian R. 是对公共秩序造成危害最大的人。”共和国检察官如是宣布。他进一步解释道:”因为他曾腐蚀警务人员(指查询警务档案系统,编者注)。他是这个犯罪团伙的核心人物。他曾对外爆料(指向媒体透露涉案资金情况,编者注)。他承认了卷宗中列出的部分事实,但仍有遗漏,因为他销毁了自己的电脑文件。他名下有24个银行账户,查获资金分别为82 000 €、19 000 €、21 000 €,以及价值331 000 UDP的加密货币。他共犯有14项罪行。”

“针对Florian R.,我们请求判处150 000 €罚金,6年监禁,并设定其中2/3(即4年)为不可假释的安全服刑期限,同时禁止其经营企业10年,并继续将其羁押。”
“最后,检察机关要对调查部门的出色工作表示赞赏,因为像这样多个部门能够如此默契地协同办案,实属罕见。”

庭审以因贩卖假证件出庭的5名被告人各自律师的辩护陈词落幕。所有律师都对检察机关的星系比喻发起攻击,试图将其嘲讽一番。而涉及被指控腐蚀警务人员一事的律师则抓住共和国检察官将这种腐败称为”基层人员腐败”、并认定其对社会危害最大这一说法进行反击,他们主张,若腐败对象换作部长或共和国总统,危害性将远比这严重得多。我们目睹了一场比民事当事人辩护律师的发言更加针锋相对的激烈交锋。这场庭审质量颇高,足以令任何渴望旁听典型案例的法学学生都为之着迷。
我们将在后续文章中与您继续追踪Florian R. 辩护律师的陈词,当然还有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提醒的是,唯有法院才拥有最终决定权,法院既不必然采纳律师方的请求,也不必然遵循检察机关的求刑意见。
常见问题
主要依据第215条(持有假冒商品罪)、第392条(责任推定)、第406条(连带处罚)、第419条(走私推定)以及第369条(罚金酌减),具体适用因人而异。
海关总署请求判处Florian R. 和Julien V. 合计354 571 500 €罚金,并同意将Florian R. 个人的部分限定为3 108 600 €。
检察机关求处Julien V. 4年监禁(其中18个月为实刑,12个月已在审前羁押中服完)、30个月缓刑考验期、750 000 €罚金,以及10年禁止经营企业和一定期限的禁止离境。
因为Florian R. 曾腐蚀警务人员以获取档案查询信息,是整个犯罪团伙的核心人物,还曾向媒体透露涉案资金情况,检方因此求处他6年监禁及150 000 €罚金,并要求维持其羁押状态。
五名因贩卖假证件出庭的被告人的律师主要反驳了检察官将本案比作太阳系的比喻,以及检方将警务人员腐败称为对社会危害最大的说法,认为若涉及部长或总统级别的腐败,危害性将远高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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